“云浩止耕”大起底!心黑外地老板,4元租地700转租,年入2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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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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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舆论的压力,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在23日已经发布第一份情况通报后,又在24日下午再发通报,而这份内容更详细、细节更丰富。
关于第一个部分:
这里面有两个名词,国土二调和国土三调,其实纠结这个没什么意思,你可以把他们看成是两种对土地性质的调查评价认定方式或者时机吧。有兴趣的可以去网上具体查一查,因为在云浩止耕这起事件里,这两个名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作为上级明确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的开鲁县,说明此前类似工作受到了上级的认可,不然怎么可能会在他们这里试点呢?而开鲁县也在第一时间制定了新增耕地高效利用的指导方案。
上级对开鲁开展试点的总要求是,新增加的且未确权的耕地,原则上不承包到户,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注意,上级并没有明确提到要收费的意思,如果上级提到了,这里肯定会说的,且要求原则上不承包到户,由村里统一经营。
开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自己的方案:一是对零散的新增耕地,优先给原承包户,村里统一收取费用;二是对大规模的新增耕地,先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上法院或仲裁。
按照开鲁县的说法,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承包经营关系稳定。
而开鲁县建华村在落实的过程中,又对县里的方案进行了细化。
其中一条就是,对有新增的耕地的承包户,按照县里的文件,协商变更合同,并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有偿使用费。
这一决议是在经过公示且未收到村民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做出的。
这是第一部分的基本内容。综上所述,事发地建华镇收取费用是合法合规的,并不是自己想一出是一出的决定,且收取的费用仅限于新增的耕地,对以往已经确权的并没有收费。
关于第二个部分:
涉事地块是非本村居民张某柱于2004年与村里签订租赁合同,租来兴建奶牛养殖场和饲草料用的,合同约定每亩每年4元钱,实际经营者是张某柱的兄弟张某林,也不是本地人。
由此可推测,张家兄弟是有钱的两个外地来的大老板,在本地投资建厂,然后聘用本地农民工人养奶牛、种饲草料。
从村里租的地也是极低的价格,每亩每年4元钱,他们租了5600亩,一年的租金22400元。
假如说,张家兄弟老老实实按照合同约定建厂、种饲草料,啥事也没有。
但是他们却私下里违反合同约定,偷偷的对原本用来建厂和种饲草料的土地进行开垦作业,从而改变了土地的性质,由原来的林草地变成了耕地,整整有4650亩。
既然土地的性质变了,合同的标的物的性质也就变了,当初约定的林草地,现在经过国土三调最终认定,那4650亩土地为耕地,既然如此,当然就不能按照原先的合同继续执行下去了。
此时,村里其实有两个选择:一是跟张家兄弟打官司,起诉他们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张家兄弟将面临巨额民事赔偿,甚至还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二是这么多年的合作经营关系,张家兄弟建了这么多厂,还解决了村民就业问题,综合考虑,县里新耕地试点也有要求,对新增的4650亩耕地进行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并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使用费。
于是村里厚道的选择了第二点,哪知道张家兄弟就是不干。
后来还了解到,张家兄弟其实早就把大部分土地私下里转租了别人,并收取了每亩每年700元(以上)的租金!
算算他们赚了多少钱,从村里租过来土地5600亩,每年每亩4元,一年22400元。
他们又转租给别人,每年每亩700元(通报中说的是700元以上,这里就算700吧)!
按照大部分的数字,就算3600亩吧,乘以700,就是2520000元,减去交村里的22400,张家兄弟一年转租收租金净挣2497600元。[鼓掌]
而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村里提出要按照新增耕地对4650的土地收取每年200元的使用费,张家兄弟竟然不同意?就算是要溯及既往,每年一亩500元(700-200)的差价也在那儿摆着,为何张家兄弟却如此一毛不拔呢?
虽然大多数人的眼光都在盯着可怜的纪书记,当然他也不冤,明显的斗争精神不够丰富,还是太年轻啊!没有认识到群众里的坏人也是实打实存在的,老板中奸商还是占着大多数的,这不,一下子就被张家兄弟逮到了把柄,自己被套进去了,最终落得被免职的下场。
而村里、镇里、县里,原本是有理的,这样一来,也变成了无理的一方,这就是叫做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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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舆论的压力,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在23日已经发布第一份情况通报后,又在24日下午再发通报,而这份内容更详细、细节更丰富。
关于第一个部分:
这里面有两个名词,国土二调和国土三调,其实纠结这个没什么意思,你可以把他们看成是两种对土地性质的调查评价认定方式或者时机吧。有兴趣的可以去网上具体查一查,因为在云浩止耕这起事件里,这两个名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作为上级明确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的开鲁县,说明此前类似工作受到了上级的认可,不然怎么可能会在他们这里试点呢?而开鲁县也在第一时间制定了新增耕地高效利用的指导方案。
上级对开鲁开展试点的总要求是,新增加的且未确权的耕地,原则上不承包到户,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注意,上级并没有明确提到要收费的意思,如果上级提到了,这里肯定会说的,且要求原则上不承包到户,由村里统一经营。
开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自己的方案:一是对零散的新增耕地,优先给原承包户,村里统一收取费用;二是对大规模的新增耕地,先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上法院或仲裁。
按照开鲁县的说法,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承包经营关系稳定。
而开鲁县建华村在落实的过程中,又对县里的方案进行了细化。
其中一条就是,对有新增的耕地的承包户,按照县里的文件,协商变更合同,并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有偿使用费。
这一决议是在经过公示且未收到村民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做出的。
这是第一部分的基本内容。综上所述,事发地建华镇收取费用是合法合规的,并不是自己想一出是一出的决定,且收取的费用仅限于新增的耕地,对以往已经确权的并没有收费。
关于第二个部分:
涉事地块是非本村居民张某柱于2004年与村里签订租赁合同,租来兴建奶牛养殖场和饲草料用的,合同约定每亩每年4元钱,实际经营者是张某柱的兄弟张某林,也不是本地人。
由此可推测,张家兄弟是有钱的两个外地来的大老板,在本地投资建厂,然后聘用本地农民工人养奶牛、种饲草料。
从村里租的地也是极低的价格,每亩每年4元钱,他们租了5600亩,一年的租金22400元。
假如说,张家兄弟老老实实按照合同约定建厂、种饲草料,啥事也没有。
但是他们却私下里违反合同约定,偷偷的对原本用来建厂和种饲草料的土地进行开垦作业,从而改变了土地的性质,由原来的林草地变成了耕地,整整有4650亩。
既然土地的性质变了,合同的标的物的性质也就变了,当初约定的林草地,现在经过国土三调最终认定,那4650亩土地为耕地,既然如此,当然就不能按照原先的合同继续执行下去了。
此时,村里其实有两个选择:一是跟张家兄弟打官司,起诉他们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张家兄弟将面临巨额民事赔偿,甚至还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二是这么多年的合作经营关系,张家兄弟建了这么多厂,还解决了村民就业问题,综合考虑,县里新耕地试点也有要求,对新增的4650亩耕地进行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并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使用费。
于是村里厚道的选择了第二点,哪知道张家兄弟就是不干。
后来还了解到,张家兄弟其实早就把大部分土地私下里转租了别人,并收取了每亩每年700元(以上)的租金!
算算他们赚了多少钱,从村里租过来土地5600亩,每年每亩4元,一年22400元。
他们又转租给别人,每年每亩700元(通报中说的是700元以上,这里就算700吧)!
按照大部分的数字,就算3600亩吧,乘以700,就是2520000元,减去交村里的22400,张家兄弟一年转租收租金净挣2497600元。[鼓掌]
而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村里提出要按照新增耕地对4650的土地收取每年200元的使用费,张家兄弟竟然不同意?就算是要溯及既往,每年一亩500元(700-200)的差价也在那儿摆着,为何张家兄弟却如此一毛不拔呢?
虽然大多数人的眼光都在盯着可怜的纪书记,当然他也不冤,明显的斗争精神不够丰富,还是太年轻啊!没有认识到群众里的坏人也是实打实存在的,老板中奸商还是占着大多数的,这不,一下子就被张家兄弟逮到了把柄,自己被套进去了,最终落得被免职的下场。
而村里、镇里、县里,原本是有理的,这样一来,也变成了无理的一方,这就是叫做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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